伟大历程�陕西足迹 ——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 1997年山川秀美工程开始实施
山川秀美新延安。 资料照片
1997年6月16日至21日,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姜春云带领国家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到陕北榆林地区和延安市调查研究,撰写了《关于陕北地区治理水土流失、建设生态农业的调查报告》。同年8月5日,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对陕西治理水土流失的经验给予充分肯定,并在报告上批示:历史遗留下来的这种恶劣的生态环境,要靠我们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发扬艰苦创业的精神,齐心协力地大抓植树造林,绿化荒漠,建设生态农业去加以根本的改观。经过一代一代人长期地、持续地奋斗,再造一个山川秀美的西北地区,应该是可以实现的。同年8月12日,时任国务院总理李鹏在调查报告上也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按照“再造一个山川秀美的西北地区”的指示精神,提出一个治理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的工程规划,争取十五年初见成效,三十年大见成效,为根治黄河作出应有的贡献。随后,党中央、国务院就生态环境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同年8月29日至9月1日,国务院在陕北召开全国治理水土流失、建设生态农业现场经验交流会,传达贯彻批示精神。会后,全国上下迅速掀起了兴修农田水利的新热潮,拉开了大规模进行生态环境建设的序幕。国务院陆续批准实施了《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等文件,要求各地按照指示精神结合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的生态环境建设规划。
陕西省委、省政府把实施山川秀美工程当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迅速组织全省干部群众深入学习、全面领会批示精神,及时作出决策,把贯彻批示精神、再造秀美山川作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根本和切入点,由此掀起了陕西生态环境建设的高潮。1998年10月28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陕西省政府发布《关于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立即停止省属森工采育企业采伐天然林的命令》,启动天然林保护工程,停止了对天然林的商品性采伐,关闭了林区木材市场,2.4万名林业职工由伐木人变成植树人。1999年5月,我省出台《陕西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提出全省生态环境建设近期、中期、远期三个阶段目标,与此同时,积极开展以小流域治理、淤地坝建设、防沙治沙等为主要内容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全省上下改善生态环境的积极性空前高涨,人们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日益增强。
1999年6月17日,江泽民同志在西安召开的西北五省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座谈会上发出了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总动员令,并再次提出,改善生态环境是西部地区的开发建设必须首先研究和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我们要下决心通过几十年乃至整个下世纪的艰苦努力,建设一个经济繁荣、社会进步、生活安定、民族团结、山河秀美的西部地区。同年8月,时任国务院总理朱镕基来陕西视察生态环境建设,提出了“退耕还林(草),封山绿化,个体承包,以粮代赈”的政策措施。
随后,时任陕西省委书记李建国主持召开地市级以上领导干部会议,把改善西北地区生态环境,建设山川秀美的陕西,尤其是重点搞好植树造林、防治水土流失工作,列为全省当时的四件大事之一。1999年10月12日,省委召开常委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陕西省山川秀美工程规划纲要(1999—2010)》,力争用12年时间,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水土流失治理、退耕还林(草)、天然林保护等山川秀美工程,将全省近10万平方公里未治理面积进行初步治理,使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基本建立起能够适应西部大开发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良性生态系统,促进人口、资源、环境、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实施山川秀美工程以来,陕西水土流失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全省生态环境实现了由“整体恶化、局部好转”向“总体好转、局部良性循环”的历史性转变。
党的十八大以来,陕西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谋划推进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关中大地园林化、陕北高原大绿化、陕南山地森林化”生态战略,引领美丽陕西建设。全省绿色版图不断扩大,生态环境显著改善。